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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一线】桂花村:脱贫户当起了专职种地员

发布日期:2022-04-07 10:07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击量:

3月28日,平昌县笔山镇桂花村天朗气清。站在山坳上,望着脚下刚播种下的玉米幼苗,村党支部书记苟中诗满心欢喜。
  喜从何来?原来,这片土地是全村今年刚开垦的210亩半撂荒地。几年前,桂花村曾将这片集体土地承包给业主种植花椒。但受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影响,花椒地最终杂草丛生、效益低下,基本处于半撂荒状态。
  今年年初,桂花村响应党委、政府号召,积极谋划在全村推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这片“不争气”的花椒地,成了种植大豆、玉米的不二之选。
  理想虽丰满,现实却骨感。真要付诸行动时,桂花村又遇到了新难题——虽有耕地,但全村1795名户籍人口中,真正在家的劳动力不到200人。即使计划栽种玉米、大豆,土地也将面临无人来种的窘境。找谁来种地,成为苟中诗亟待解决的问题。
  “可以申请政策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让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来种地,以解决缺乏劳动力的问题。”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时,笔山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彭登益的一席话,让苟中诗找到了破题之道。
  在履行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公示结果等一系列规定程序后,今年3月,桂花村13名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正式上岗,成为村上的专职种地员。
  今年59岁的苟成中,是此次受聘村民之一。自成为种地员以来,除按照规定准时务工外,隔三差五到地里走走,已经成为他的习惯。“村上每个月付工资让我们来种地,这是对我们的信任。”说话间,苟成中弯下腰,扯掉地里的几根杂草。在他看来,自己必须要负起责任,确保今年大豆、玉米实现丰收。
  “在桂花村集体土地上务工,支付给普通村民的工资为每天60元。种地员则按照每月300元、一年3600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补贴。”彭登益介绍,种地员按照“多补少不退”的原则,若他们年度工时超过60天,则按照实际工资予以结算;若低于60天,仍旧发放3600元。
  “种地员工资由财政而非村里支付,既能够降低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成本,还能有效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消除脱贫户返贫风险,可谓是一举三得。”在苟中诗心里,早已算清了全村套种大豆、玉米的账单。“每年玉米收一季、大豆可收两季,平均每亩收益约2400元。这210亩集体土地,可带来近5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苟中诗说,这笔收入将用于后续产业发展、公益事业建设、村民分红等,且村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10%,让大家共享到村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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