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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扶贫惠农资金“晒”在阳光下

——我市实现对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全流程监控

发布日期:2021-05-12 09:55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击量:

 财政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良心款”“救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强心剂”。自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来,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针对扶贫资金项目散小多、管理成本高、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难度大等实际情况,我市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打好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筑牢坚实屏障。

  具体实践中,实行“五关四制三责”,即严把筹集、分配、拨付、公示、绩效“五道关口”,建立动态监测、联动监管、常态督查、同步监管“四项制度”,压实行业部门监管、监管部门监督、乡村实施主体“三方责任”,严把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层层关口,提升资金监管针对性,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1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

  脱贫攻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市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6年以来,我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2亿元,筹集建立四项基金7.46亿元,全市到位各级专项扶贫资金40.35亿元。2020年,市、区县预算安排3.77亿元,整合资金24.53亿元,支持推动脱贫攻坚。全市拨付资金6000万元,支持60个村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我们先后制定了2015-2020年财政扶贫总体方案及2016-2019年分年度财政扶贫方案。出台了财政扶贫专项方案、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及8个配套保障办法的‘1+1+8’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市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落实投入责任,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扶贫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市、区县财政部门将当年新增财力的50%用于扶贫开发和财政专项扶贫支出占同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30%两个硬性指标。鼓励区县加大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乡村振兴投入占比,2020年全市乡村振兴财政投入占比为53%。2021年市县财政年初预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9亿元,较上年增长2.6%。以县为单位建立扶贫项目库,实现项目与资金精准匹配,提高扶贫资金益贫性,防止“扶农不扶贫”。

  市里建立扶贫资金监管平台,将中央、省85个补助项目和市级安排用于扶贫的13个项目资金,全部纳入扶贫资金监管平台运行,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逐环节全流程监控。实现了全市财政扶贫资金运行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追踪,确保了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企业,提高了精准扶贫资金使用实效。同时,设立扶贫资金“专项库款”账户,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支付。

  2 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重视精准脱贫工作,仅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做好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才能让财政资金效率得到最大限度提高。

  在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监管上,我市建立扶贫资金支出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对支出进度慢的区县和部门,通过发文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统筹协调资金拨付和项目管理实施,避免扶贫资金闲置沉淀。

  按照“突出成效、突出问题、结果导向”要求,建立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体系,重点对区县扶贫资金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考核,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分配和改进资金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

  2018年以来,市财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检查、扶贫资金“夏季集中攻势”检查、“一卡通”专项治理、四项扶贫基金监督检查等多项专项检查。各项监督检查按照问题性质建立了问题清单,给各区县发出了整改通知,明确整改“销号”时间,切实把扶贫资金和项目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对2014年以来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及时整改摸排问题,目前正在开展“一个项目一个专档”的完善工作。

  3 压实责任强化跟踪问效

  “现在取钱只需一趟,就全搞定了。”近日,家住恩阳区双胜镇东山村二组的脱贫户李仕贵很快就取到了当月的补助资金,这得益于市财政局推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

  近年来,市财政局通过发放管理“一卡通”,规范惠农资金发放程序。李仕贵的呼声反映了将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的优势,包括低保发放、教育助学、产业帮扶、民政救助等,做到“项目应纳尽纳、资金应进尽进”,规范了惠农资金发放程序,提高了贫困户取款效率。

  同时,通过动态监控系统信息化,监管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监控平台及时分解并填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保证绩效填报率和审核覆盖率都达到百分之百。实时重点监控各类扶贫专项资金的来源、支出过程及资金去向,对项目实施不规范、不到位和资金使用不合规、拨付不及时等情况,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同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投向后,以整合后资金用途确定项目主管行业部门。对应的市、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直接监管责任,规范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金。明确市、区县财政、发改、审计、扶贫部门是扶贫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明确乡、村和其他项目业主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主体责任,禁止随意调整项目、挤占挪用、“搭顺风车”等情况发生。

  此外,纪委监委把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作为重点内容,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市脱贫攻坚暗访督查中心紧盯项目乱象、资金乱象高频暗访督查,审计、财政及行业主管部门也不断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促进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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