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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聚居点建设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23 10:36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击量: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为深入了解我市农村聚居点建设管理情况,根据市政协2021年度工作安排,2月上旬以来,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部分区县及乡镇、村社,对我市农村聚居点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
  主要做法及成效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宜居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巴山新居工程、土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先后建成了一大批聚居点,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居住条件,推动了全域脱贫,实现了乡村整体发展提升。
  通过视察,委员们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聚居点建设管理,注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先后编制印发了《巴中市“巴山新居”十年规划》《巴中市“巴山新居”规划修编》《巴中市渠江流域灾后重建规划》《创新“巴山新居”建设机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坚持全程全域全面规划,推动村庄院落合理布局,按照靠近场镇、靠近园区和产业基地、靠近资源富集区、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的“四靠近一均衡”原则统筹推进新居建设。注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巴中农村面大、居住分散的实际,围绕农村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坚持脱贫攻坚与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山地田园与现代文明相融合,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化、民俗特色,分类建设中心村、聚居点,致力体现农村特点,彰显地域特色。以新居建设为龙头配套推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卫生、广播电视、通讯网络、便民服务等,统筹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空间。“巴山新居”与彝家新寨、藏区新居、乌蒙新村成为全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区域性品牌。注重示范带动,亮点纷呈。坚持产业园区、新型社区、田园景区“三区同建”,示范引领,致力建一处新村、添一个景点,让群众过上既“安居”又“乐业”的幸福生活。南江县公山镇金碑村聚居点按照“建设模式群众选、配套设施同步建、村规民约群众议”的模式,着力建成“和美”金碑;平昌县土兴镇华山村围绕“椒香渔村·田园华山”的总体定位,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农房改造,配套建设文化博物馆、村史馆、主题民宿、特色农家乐,不断丰富产业业态,着力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新型田园综合体;巴州区清江镇巾字村聚居点建立村民说事会、巾字乡贤会、道德法治银行,先后荣获“市级平安村”“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国文明村”等称号。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布局有短板。农村聚居点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安置时间紧、任务重,大部分聚居点是边拆迁、边规划、边布局,往往造成建设走在规划布局前面。通过整合项目资金,造成在同一个聚居点建房的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行业要求不同,修建的房屋从生产生活功能配置上就存在一些不足。
  二是设施配套不完善。个别聚居点部分房屋闲置,缺乏垃圾收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些聚居点“雪亮工程”、宽带网络、天然气、健身娱乐设施缺乏,文娱活动单一;部分聚居点照搬照抄城市建筑模式,广场、停车场过度硬化,缺乏菜园等,没有乡愁记忆。
  三是私搭乱建较突出。大部分聚居点在房屋设计布局时没有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缺乏柴草堆码、农机具摆放、衣服晾晒、畜禽养殖等场所或者场所偏小,加之住建、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设执法管理职能职责不清晰、监督执法缺失,群众自行乱搭乱建现象比较突出,影响整体形象。
  四是管护机制不健全。聚居群众以前大多以散居为主,思想意识和生活习惯不尽相同,很难适应和融入社区现代生活;垃圾清运人员缺乏,垃圾随意丢弃、大多就地简单处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房前屋后杂物堆码无序等现象突出;管护运营机制缺乏,部分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及时维修更换,许多聚居点虽制定有村规民约,但往往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难以发挥约束作用。
  几点建议
  始终强化规划引领。一是因地制宜完善规划。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村居合并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实际,完善提升村庄规划,调整聚居点空间布局,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避免无序扩张,引导村庄适度集中建设。二是科学指导分类施策。加强规划的事前调查,对已建成的聚居点逐点实地研究,综合考虑历史、人文、自然、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分类指导,重新进行功能分区;对部分闲置房屋,可作为村集体经济资产或改建成群众摆放生产农具等的公共用房。三是合理布局生产生活设施。突出满足村民的工作、居住、出行、休闲等综合需求,合理规划房屋面积及衣物晾晒、农机具摆放、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等设施,补齐规划短板。
  不断完善设施配套。一是完善配套设施。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聚居点水电气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娱乐、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的配套,达到安全饮水到户、安全用电保障、污水管网连通、道路组内畅通、网络通信到点,确保聚居农户住得进、住得好。二是强化搭建管控。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根据聚居点入住人口对畜禽养殖、农机具摆放、柴草堆码、红白事办理、文化娱乐等需求,强化风貌管控,规范建设,严禁乱搭乱建、私搭偷建。三是改善人居环境。建齐聚居点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设施,健全垃圾处理长效机制,推行垃圾收集处理付费制度,提高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杜绝垃圾乱扔、污水乱排等不良行为,实现垃圾有效管控、污水有效收集、杂物有序堆放,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美化。
  健全建设管护机制。一是制定完善制度。结合实际,以区县为单位制定出台强化农村聚居点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聚居点内复杂的产权和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明晰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对聚居点在哪里建、建什么样、如何管理、怎么管理、谁来管理、管理经费怎么来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强化服务指导。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聚居点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聚居点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推选一名业主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确保聚居点事务有人管理。三是健全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作用,支持鼓励返乡居住离退休干部、教师、老党员、返乡创业能人等宣传党的政策,传递文明乡风,助力人居环境改善。建立健全并逗硬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泛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让群众真正参与管理。
  持续增强发展活力。一是坚持产村相融。强化聚居点产业与当地主导产业的衔接配套,加快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景观农业,房前屋后栽植茶叶、金银花、道地药材等,突出观赏性和经济性的统一,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形成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特色农业景观。二是注重特色塑造。挖掘当地文化内涵,因势利导,开展绿化美化,塑造节点景观。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和路桥、水利等设施对乡村风貌塑造的重要作用,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等,沿线连片推进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风景长廊,形成乡村旅游环线。三是突出村企融合。将国家投入形成的资产转化为集体资产,吸引龙头企业参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有龙头企业引领的农村聚居点,坚持村企联合,借助企业资源优势,与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通过辐射带动、吸纳就业、入股分红和合作发展等模式,形成企业与乡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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