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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发布日期:2022-05-20 11:45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击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提升乡村德治水平,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在新时代新阶段,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积极发挥新乡贤的独特作用,不仅有助于深入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地域文化,而且对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完善基层治理、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具有重要作用。
  我市是人才流出大市。据测算,我市长年在外创业务工人员超过100万,每年巴中籍大学毕业生净流出数字庞大,还有不少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巴中籍人士。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识到发挥新乡贤作用的重要性,建机制、搭平台、重关爱,让新乡贤在建言献策、招商引资引荐、返乡创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得到施展才智机会,增强了新乡贤的责任感、荣耀感和归属感,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但也应清楚地看到,各地对新乡贤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交流沟通还不够,保障服务措施还不够,新乡贤的作用仍没得到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关键在于人才振兴,新乡贤是人才振兴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需要全社会各方协同、合力共抓,真正让新乡贤“愿意回”“留得住”“干得好”。
  要甄别挖掘,建立新乡贤人才库。建立基层党委政府、村两委、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乡贤甄选机制,将有品德、有能力、有学识作为新乡贤的基本标准,充分利用“商会”“新乡贤理事会”等平台,把那些德行好、口碑好、能力强的乡贤甄别挖掘出来。
  要健全机制,吸引新乡贤返故里。各级各部门要齐力共推,完善新乡贤回引的政策体系,创新新乡贤培育和成长机制,构建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长效机制,让新乡贤成为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得力助手,从而不断吸引新乡贤回归故乡。
  要搭建平台,引导新乡贤深扎根。要以乡情乡愁为纽带,为新乡贤搭建自我实现的平台,增强新乡贤投资兴业、捐资捐物等服务乡村振兴的意愿。培养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愿意扎根乡土的新乡贤,积极通过法定程序推荐优秀新乡贤参选“两代表一委员”,展示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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