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1〕37号)要求,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296.9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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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