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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20 11:00 文章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浏览击量:

 巴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制度》等

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经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已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9日



脱贫攻坚统揽各项工作制度

 

一、坚定政治站位,担当脱贫攻坚历史使命。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实践。各级各部门党委(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时刻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任务、第一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定期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题安排部署,定期听取专项汇报,经常性深入脱贫攻坚一线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

二、以脱贫攻坚为统揽,服从服务于脱贫目标。全市上下一盘棋,都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展开各项工作。市脱贫攻坚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市级各部门特别是21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担纲主业主责,主动与省级部门对接,做到目标任务、项目资金、脱贫数据、工作要求与县区协同一致,聚焦目标标准、精准发力,发挥职能优势、挖掘行业资源,扶贫项目优先实施,扶贫资金优先保障,精干力量优先选派,脱贫任务优先完成,为脱贫攻坚作贡献。县、乡要聚焦脱贫任务,汇聚一切力量、整合一切资源,精心组织、集中攻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扶贫脱贫格局。

三、明确职能职责,将脱贫责任具体到各级各人。坚持层级负责、各负其责、尽职履责,严禁层层转责、层层推责。市委、市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导职责,指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将中央、省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转化为可落地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和举措。市级各部门要履行好行业扶贫专项的申报、安排、实施、监管及竣工验收责任,同时做好帮扶工作。区县党委、政府重点履行好主体责任,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将脱贫攻坚安排部署细化到乡镇到部门、到村到户到人。乡镇和县级部门重点履行好主推责任,负责把各项扶贫政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落实到具体村、具体户、具体人。村社履行主抓责任,负责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到村到户到人到项最后一公里问题,向乡镇党委及时准确反映精准到村到户存在的具体问题,对脱贫攻坚基础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帮扶力量在所在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单位要定期研究解决帮扶村具体问题,提供帮扶人力、财力保障;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负责制定帮扶计划,形成扶贫项目,督促指导帮扶干部做好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抓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帮扶干部重点负责因户制宜、因致贫原因施策,对标达标解决好受扶贫困户稳定脱贫问题。

四、对标目标标准,做到尽锐出战。扭住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标准,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补齐短板,到2020年,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人均年收入4000元以上,高质量通过贫困县摘帽普查。项目立项和资金拨付部门组织力量,对已经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清理,做到规范合法、质量可靠、公开公示、群众满意。对已退出的贫困对象坚持四个不摘,常态回头看”“回头帮,巩固脱贫成果,严防责任返贫。对工作岗位变动的同志的脱贫帮扶责任一律不变,对参与脱贫攻坚战的队伍力量按照尽锐出战要求选优派强,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派到脱贫攻坚一线。

 

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制度

 

一、统一调度指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是全市脱贫攻坚的总指挥部,市脱贫攻坚办是全市脱贫攻坚的总协调部。中央、省、市已经明确工作要求,关键中的关键是不折不扣地抓落实。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都要服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严禁标新立异、各自为政、另搞一套,不准随意提新口号、换新说法。

二、严格政策要求。突出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政策的兑现落实,保证可持续和管长远。落实扶贫政策不得降低或提高政策标准,不得扩大或缩小受益范围,不得改变享受政策条件,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扶贫政策窗口期,用足用好现有扶贫政策,发挥扶贫政策最大减贫效应。

三、明确进度质量。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对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要对标年度减贫计划精准、精细落实年度减贫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标打表、专班推进。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协调,保证工程进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过程监督、质量把控,脱贫项目完成一项、验收一项、认定一项。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县摘帽一低三有当年9月底前全面达标。在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达标基础上,保证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拥有稳定的增收门路,因病致贫脱贫户持续得到医疗救助扶助,同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四、从严考核验收。市脱贫攻坚办牵头对照国、省成效考核标准,完善指标体系、优化考核办法抽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评价。区县和市级21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每半年、其他市级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自评,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项报告,市脱贫攻坚办将核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坚持谁排查、谁负责,参与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的全体成员都要建立工作档案,做到村村核查、户户见面、项项比对、签字划押,直到2021年全国贫困县摘帽普查全面结束。

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制度

 

一、保障扶贫资金需求。市、县两级要按照当年新增可用财力50%以上专项用于脱贫攻坚的要求安排财政扶贫投入。各区县要分年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可纳入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扶贫专项方案的转移支付资金、本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及金融投入、社会投入等各项扶贫资金来源进行梳理测算,根据各区县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优选项目,编制年度脱贫攻坚资金来源与使用平衡表,确保资金来源清晰可靠、去处明白合规,不得在扶贫中违规新增负债。

二、精准安排扶贫资金。各区县脱贫攻坚办要结合当年脱贫攻坚任务、资金来源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将当年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资金使用方案报本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印发各部门、乡镇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公开公示,同时报市脱贫攻坚办备案。各部门、乡镇要按照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方案实施项目,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审定的资金使用方案下达扶贫资金,每个项目都要有明确具体的减贫绩效目标。同时,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和支持力度,培育壮大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的经济实体,产业扶贫要和四大特色农业产业、地方区域实际和贫困主体有效衔接,做到实地实数实产业,构建好助贫益贫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产业发展脱贫一批。

三、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必须坚持多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保证扶贫资金按照区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的年度使用方案全部精准用于脱贫攻坚。各区县财政部门依据脱贫攻坚办提供的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清单,按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将21个扶贫专项资金进入专项库款予以保障,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达到80%以上。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随意分配扶贫资金,不准截留、闲置、挪用、贪占扶贫资金。财政投入的所有扶贫资金要全部进入扶贫资金监控平台,强化事前、事中控制。严禁随意变更项目计划,不准把扶贫资金用于未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以外的项目,以及没有减贫绩效目标的项目。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实施的扶贫项目按照程序调整项目。不准把产业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产业项目,严禁在产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弄虚作假、跑冒滴漏。

四、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定期开展评估,核查扶贫资金使用的减贫带贫效益。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扶贫项目规划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规范性开展审计监督,保证发挥扶贫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凡发现未按减贫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使用扶贫资金的一律叫停,没有达到减贫绩效目标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严防脱贫攻坚战结束后山河依旧,严禁堆盆景、提标准,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制度

 

一、强化暗访督查。组建巴中市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公室,由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暗访督查,严查责任悬空、资金乱象、项目滞后以及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问题,牵头组织行业督查、媒体监督和民主监督同步跟进,变分散多头督查为集中暗访督查、一般发现问题为深度解剖问题、简单发现问题为督促指导并重。市脱贫攻坚办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区县报送的信息数据、中省市反馈的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确定督查重点,分阶段、分行业、分领域列出任务清单,组织对标达标市级部门业务骨干,每季度开展一次脱贫成效研判。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的人员保障和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都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暗访督查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市脱贫攻坚办负责收集汇总各类问题,分区县、分行业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整改台账和追踪评价台账。对督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采取黄牌提醒、橙牌警示、红牌问责的办法,属工作责任问题,移交所属主管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到位;扶贫政策业务问题,移交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对涉及的违纪违规线索,根据管干权限移交市、区县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中,抽复查发现的问题直接处理。市脱贫攻坚办定期汇总问题整改情况,并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项报告。

三、强化典型宣传。坚持查找问题与发现先进典型并重,相关督查主体在提交问题清单同时,向市脱贫攻坚办推荐先进典型。市脱贫攻坚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在《巴中日报》、市电视台开辟《脱贫攻坚光荣榜》专栏,对发现的扶贫干部、社会爱心团体(人士)和贫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动态报道,并作为各级组织评先选优、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成果运用。市脱贫攻坚办对督查暗访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出共性问题和工作短板,提出工作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将问题整改情况同步纳入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敷衍整改、假整改甚至不整改的,视其情节和所产生的后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公开检讨、约谈或谈话诫勉。对在暗访督查中敢于逗硬、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督查暗访干部,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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