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 > 预算/决算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4-16 15:23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省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巴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三是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四是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五是制订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六是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七是负责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组织协调对口支援工作。八是承担省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九是承担省扶贫局、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十是承办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同步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1+N”的配套政策,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归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强化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完成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资金投入、消费扶贫、社会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等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五大振兴战略。

二、部门概况

巴中市扶贫开发局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6人,供给车辆2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2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7.2万元。(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97.2万元,比2020年减少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7.2万元,占总收入100%。(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97.2万元,比2020年减少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8万元,占总支出56.8%,项目支出344.4万元,占总支出43.2%。(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79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教育支出3.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8万元,农林水支出68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7.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1%;教育支出3.6万元,占0.4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6万元,占5.34%;卫生健康支出26.8万元,占3.37%;农林水支出685.9万元,占86.04%;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项工作费用。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开支费用。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体检费及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1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8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的各项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7.2万元,比2020年减少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表3)

(一)基本支出452.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5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9.5万元,绩效工资35.7万元,津贴补贴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3万元,奖金7.8万元,住房公积金30.3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100.5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差旅费10万元,印刷费10.5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6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万元,生活补助0.9万元。(表3-1)

(ニ)项目支出344.4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发展类项目支出298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购置、项目前期工作等支出。(表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7.7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6.1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较2020年预算无变化。(表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表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表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5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10.5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租赁费15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福利费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及服务等支出。

(ニ)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表6和表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61.26万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其他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14个,项目资金344.4万元。(表8和表9)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巴中市扶贫开发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