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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2-01-25 11:02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是拟订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三是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工作。四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研究、宣传和信息工作,组织脱贫人口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五是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六是承担省乡村振兴局、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七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两主三基、四向发力”总体思路,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在“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上狠下功夫,牢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实接续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好动态监测与帮扶,常态化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帮扶”活动,用好用活防止返贫专项基金,全面完成2046户风险消除,“三类户”动态进出,坚决防止漏测失帮。二是抓好重点帮扶示范创建。年度中省衔接资金10%用于重点帮扶县和帮扶村,成功创建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县、1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20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三是严格衔接资金使用和扶贫资产管理。争取到位中省衔接资金及各类资金15亿元以上,充分发挥中省衔接资金不低于50%支持产业发展,科学编制、刚性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筹推进“1+34”配套政策年度计划,盘活用好扶贫资产,协助建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2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7个。四是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完成金巴东西部协作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编制,启动市级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各类人才培训10期、劳务协作培训60期,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人以上,消费协作帮扶突破1亿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32人,供给车辆2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巴中市乡村振兴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2022年收支总预算667.9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667.9万元,比2021年减少1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9万元,占总收入100%。(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667.9万元,比2021年减少1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4万元,占总支出62.14%,项目支出252.86万元,占总支出37.86%。(详见附件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7.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2万元,农林水支出569.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详见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7.9万元,比2021年减少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91万元,占3.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2万元,占5.54%;农林水支出569.81万元,占85.31%;住房保障支出27.15万元,占4.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派驻派出机构2022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组日常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36.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22年预算数为0.8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公务员医疗补助2022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体检费用。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24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开支。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2年预算数为234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项目工作经费。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2022年预算数为8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开支。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022年预算数为0.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独子费奖励。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2年预算数为27.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5.0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316.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6.01万元,绩效工资27.9万元,津贴补贴6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6.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9万元,奖金7.31万元,住房公积金27.15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1.55万元,奖励金0.11万元,生活补助0.84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50.97万元,一是运转类项目支出 112.97万元,其中:日常公用支出98.11万元,主要是办公费9.6万元,差旅费34.5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6万元等;其他运转类支出14.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党建、乡村振兴帮扶经费等。二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38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东西部协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老区促进建设会等项目经费。(详见附件3至3-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3.52万元,比2021年预算总额减少4.1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92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68.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详见附件3-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98.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6万元,差旅费34.5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1.6万元等。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详见附件6和附件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61.26万元,截至2021年底,累计折旧111.89万元,净值49.37万元。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2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6个,预算项目资金238万元。(详见附件8和附件9)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8.市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9.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02001-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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