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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政策清单——住房保障政策

2023-02-06 15:10 来源: 市乡村振兴局

【长图解读】巴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政策清单——住房保障政策

1.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5272526)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房标准为人均宅基地占地不超过30平方米,人均综合用地控制在50—70平方米,政策补助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5266930)

3.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省级防灾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一般户2.5万元/户,一般地区低保户3万元/户。同时,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1万元/户进行补助。对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采取集中安置方式的,可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采用分散安置方式的,此项补助资金应直接发放至搬迁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5208127)

4.受灾群众救助。按以下标准补助受灾地区:应急救助,人均补助300元;过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补助25元,不超过3个月;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按死亡(失踪)每人2万元补助;倒损严重住房恢复重建,每户补助3.5万元;受损住房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5万元;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根据财政部、应急部核定的需救助人数和中央补助资金,结合地方财力等因素,统筹核定补助额。(市应急管理局,咨询电话527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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